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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其次为自己洗了把脸。 他恍惚了,方通过电话,确认女儿不回回来,此时如旧洗碗,擦面,装作自己离开她以后过得体面。 男人推开门,道:「同同?」客厅内未有人,他左右地看了一眼,又走到大门。 大门已盖了「门斗」,门外甚么也无,他举着碴子迟钝地发觉,同同已经是「大明星」了。 上春晚的大明星,赚百万的大明星,众星捧月的大明星,十三岁到十八岁,期间五年,为了前途与方便,一次未归,郑志成已过了五年粗松邋遢的生活,他阖上门,将方洗净的碗度再伸向锅中,不用勺子只用碗,粗鲁地喝粥。 「反正你看不着。」他举着碴子,道。 一阵风吹过去,大门阖上了。 郑志成又撮了一口碴子。 原是风关门,并不是他的「同同」。 —— 「青梅少女团」在春晚合体,郑情同与万泉在春晚重聚,舞台上是一组彩排,足有百人之多,各个举着扇子,每到一个鼓点展开一个图形,舞台下是两位女性。 「恭喜发财。」万泉道,在吵闹的环境中,她尤其安静。 「红包拿来。」郑情同伸出手。 似是从前新年,裹着羽绒的二人在笑,相互对视三秒,万泉如旧别开眼。 她有一个人尽皆知的秘密,秘密使她别开眼睛,秘密使她不经意间见到郑情同的手会有生理反应,秘密使她…… 「情同,我想去北电了。」北电是郑情同的学校。 「为甚么?」郑情同问。 「为了……」万泉道,未打算隐瞒,「你。」 —— 春晚的